自動墊繳保費貸款
傳統人壽保險的條款之一,若保單於寬限期完結時仍欠繳保費,保單內的現金價值會自動以貸款(連利息)形式支付欠款,令保單繼續生效。此項貸款會自動延續直至保單內沒有剩餘的現金價值或欠繳保費已全數繳付。

受益人
人壽保單內的受益人是指於被保人身故後可獲取身故賠償的指定人士。

冷靜期
為保障客戶的權益,投保人在購買保單後將會給予一段冷靜期以供其詳細審閱保單內的條款及細則。若投保人於冷靜期內改變主意,他/她可選擇取消投保及取回市場價格調整(如適用)後的已繳付保費。

客戶保障聲明書
此聲明書的目的是為確保保險中介人已向投保人清楚及詳細解釋轉換現有保單可帶來的後果,以及任何實質和潛在損失。

自負額
於保險公司支付賠償前,保單持有人需承擔的指定金額。

紅利
保險公司以紅利形式向分紅保單發放公司盈餘。紅利並非保證,保險公司可隨時作出調整。

傷病入息保障
保障因傷病而造成入息損失的保險。

附加條款
附加於基本保單合約上的書面條款用以補充原文。

不保事項
保單普遍均附有不保事項條款,列明在一些指定情況下,保險公司將不會承擔其風險及不會給予賠償。

寬限期
於保費到期後的一段時間﹝寬限期﹞內,保單仍然維持有效。

保證續保
不論被保人的健康狀況或索償紀錄有任何轉變,保單均可獲保證續保至指定年齡。

可保利益
投保人必須證明自己與被保物件或被保人之間存在可保利益。若兩者之間存在可保利益關係,表示投保人會因為被保物件或被保人受到傷害或破壞,而蒙受經濟上或其他方面的損失。

不可爭議條款
人壽保險條款之一,規定保單生效2年後,除非存在欺詐或欠繳保費行為,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質疑保單的有效性。

平衡保費
平衡保費率將根據被保人的投保年齡計算並在繳費年期內維持不變。

期滿
期滿代表保單年期完結,而保單於期滿後將不再生效。

錯誤年齡或性別
人壽保險條款之一,列明如投保人申報錯誤的年齡或性別,保單賠償金額會根據正確的年齡或性別及已繳付的保費計算。

分紅保單
以紅利形式向保單持有人分配公司利潤的壽險保單。

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
被保人於保單繕發前生理上或心理上已存在的狀況。

復效條款
人壽保險條款之一,容許保單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恢復(通常因欠繳保費)已失效的保單。

自殺除外條款
人壽保險條款的一種,列明若被保人於指定時間內(一般為保單日期起計1年)自殺,保險公司只會退回不包括利息的已繳保費作為身故賠償。

核保
核保乃一個評估建議被保人的風險的程序。核保人員會根據建議被保人所提供的健康狀況及財政狀況證明以決定可承保的金額及應收取的保費率。

等候期
保單的部份或全部保障只會於保單列明的指定時間(等候期)後才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