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股东(会)主要决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5-4-3)

2025年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决议如下:

  •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 授权本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核准、登记和备案。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决议如下:

  • 审议通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5,821,000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0,000元,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为前提;
  • 授权本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与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核准、登记和备案。

2024年

本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收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金复[2024]3号),批准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受让信利再保险美国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1%股权和信利保险公司SE持有的本公司49%股权,受让后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100%的股权。作为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作出的决议如下:

  • 确认股权转让生效;
  • 本公司的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 本公司董事、监事于决议之日起保持不变;
  • 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 授权本公司签署与股东变更和章程变更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授权本公司办理股东变更和章程变更的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日作出决议如下:

  • 决定任命朱沙苗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自其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生效;
  • 决定任命蒋思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自其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生效;
  • 决定任命李佩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自其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生效;
  • 决定任命汤善娴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自其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任职资格批复之日起生效;
  • 决定蔡莉莉女士、林永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相关继任董事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任职资格批复之日止。
  • 决定金诗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自汤善娴女士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事任职资格批复之日止。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决议如下:

  • 同意顾云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董事任期至2024年4月20日止;
  • 授权本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与此人事变动有关的必要备案和登记。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7日作出决议如下:

  • 本公司名称由“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盛环球再保险(上海)有限公司”,以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批复为准;
  • 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 授权本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与名称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必要核准、登记和备案。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决议如下:

  • 决定任命朱沙苗女士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决定蔡莉莉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 授权本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与此人事变动有关的必要备案和登记。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作出决议,审议通过《资本规划(2024年至2026年)》。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作出决议如下:

  • 审议通过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新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议通过解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原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日作出决议如下:

  • 本公司营业场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一期10层1013-1014单元”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9层2908A室”;
  • 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授权本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与公司地址变更、章程修订相关的核准、登记和备案。

本公司唯一股东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决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三年发展规划(2024年 - 2026年》。

2023年

2023年3月20日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股东经书面表决通过以下主要决议:

  • 由蔡莉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 由顾云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 由薛菲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 由林永成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 由Daryl Lee Gomez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 由金诗薇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2023年5月29日,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股东经书面表决同意Daryl Gomez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其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29日止。

2023年5月30日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股东经书面表决通过以下主要决议:

  • 表决通过《2022年法定财务审计报告》;
  • 表决通过《2023年度预算》。

2023年7月24日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股东经书面表决审议通过《资本规划(2023年至2025年》。

2023年8月17日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书面决议,决定与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将股东信利再保险美国公司持有的我公司51%的股权以及股东信利保险公司SE持有的我公司4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安盛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生效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前提。
2023年12月29日信利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股东经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三年发展规划(2023年 - 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