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A安盛推出全新「盛利儲蓄計劃」

2年特短保費繳付計劃    限時限額發售
一次過繳2年保費   預繳保費享首年6.8%保證優惠年利率
第20年預期總現金價值高達已繳總保費之315%

AXA安盛香港及澳門(「AXA安盛」)推出全新的「盛利儲蓄計劃」「計劃」),具備2年特短保費繳付年期,助客戶加快開展財富增值規劃,建立長期儲蓄。第20個保單年度時,預期總現金價值達已繳總保費之315%1,2,相等於預期總內部回報率達每年6.06%1,2。若一次過繳付兩年保費,預繳之保費更可獲享首年6.8%保證優惠年利率3,助客戶更輕鬆實現財務目標。該計劃屬限時限額發售。

李佩瑜

AXA安盛香港及澳門首席人壽及醫療保險業務總監

「隨著全球進入減息週期,高息存款選擇漸少,市民更傾向尋找其他較高回報的投資工具。因此,我們推出『盛利儲蓄計劃』,提供2年特短保費繳付年期及多元化的財務規劃選項,透過極具競爭力的中長期總回報,幫助客戶加快財富累積,同時靈活規劃財富世代傳承,滿足不同階段的財務目標。」

計劃設有4大特點:

  1. 2年特短保費繳付年期,提供理想潛在回報
    計劃的保障期直至被保人138歲兼備有2年特短繳付年期,助客戶加快開展長線財務策劃。客戶更可以因應自己的需要和人生計劃,靈活選擇美元、人民幣或港元為保單貨幣。計劃提供保證現金價值、非保證保額增值紅利及非保證終期紅利,助客戶增值財富,達成財務目標。第20個保單年度完結時,三種保單貨幣的預期總現金價值均可超過已繳總保費之300%2。若客戶投保美元保單,並一次過繳付2年保費,預繳之保費更可獲享首年6.8%保證優惠年利率3
  2. 鎖定率不設總上限,抓緊市場升勢
    計劃具備保單價值鎖定選項,於整個保單年期内鎖定率不設總上限4屬市場罕見5,幫助客戶抓緊市場升勢,鎖定回報並賺取非保證利息。由第10個保單週年日開始,客戶可靈活運用保單價值,申請將部分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紅利轉移至保單價值鎖定戶口,並可隨時提取該保單價值鎖定戶口的部分或全部價值,使資金更具彈性。
  3. 保單分拆功能,靈活配置財務規劃
    計劃設有靈活分配保單選項,客戶可以在無需支付手續費的情況下,在同一個保單年度以及整個保單年期内無限次將保單的部分價值轉移至另一份保單6,使客戶能更有效地管理資產分配,讓保單配置更切合自身所需。
  4. 三重財富規劃方案,全面實現世代財富承傳
    計劃具備多項特點助客戶跨代傳承策劃,客戶可透過「更換保單被保人」、「指定後備持有人」及「彈性延續選項」方案,規劃財富傳承。
  • 更換被保人:客戶可無限次更換被保人,保險保障期將會延長到最新被保人138歲,幫助客戶將豐厚財富傳承後代,而且不影響保單價值。
  • 指定後備持有人:客戶可以指定一位後備持有人,一旦保單持有人不幸身故,指定後備持有人可接管保單,守護家庭的財務未來。
  • 彈性延續選項 [市場罕有4]:客戶可以指定一名後備被保人及預先分配財富承傳及恩恤保險賠償比例。若被保人不幸身故,後備被保人將會成為新被保人,而保單價值將繼續累積傳承。恩恤保險賠償將以一次性賠償予指定受益人,提供即時經濟支援。

此外,計劃提供市場罕見4的「特級身故保險賠償選項」(身故保險賠償金額至少可達已繳標準保費總額的130%7,且並無需支付額外保費)及「基本身故保險賠償選項」。被保人一旦不幸身故,受益人將獲得身故保險賠償。

「盛利儲蓄計劃」限時發售,額滿即止,如欲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https://www.axa.com.hk/zh/wealth-ah7ead-savings-plan.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有關推廣優惠及產品的特點、內容、條款及不保事項的詳情,請參閱相關的產品說明書、保單合約及宣傳單張。

備註:

1 須以美元為保單貨幣。

2 上述預測數值只供參考及基於某些假設,包括但不限於保費以年繳方式繳付、所有保費全數如期繳付、並未包括保單期內之保費徵費、未曾支付賠償以及未有提取款項或行使任何保單選項。上述預期數值並非保證,是以本公司現時的假設紅利率計算。實際數值可能會高於或低於此預測數值。

3 須以美元為保單貨幣並於投保時一筆過繳付相等於基本計劃首次年繳保費之2倍的金額。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單張。

4 每年最高鎖定率為最新保單價值之50%。

5 乃根據香港主要保險公司所提供之具備多種保單貨幣選項的分紅儲蓄計劃進行比較,比較參考自相關保險公司網站及AXA安盛取得的其他資料,資料截至2025年1月3日。

6 已分出保單的名義金額及現有保單的名義金額餘額必須不少於本公司可不時釐定的最低金額。

7 130%之已繳標準保費總額相等於已繳標準保費總額之100%加額外30%。如被保人的身故發生於(a)首3個保單年度內;或(b)最初被保人為60歲以後(最初被保人年齡是指由最初被保人的出生日期起至被保人身故日當日為止計算,並假設最初被保人在被保人的身故日當日仍然在生,無論最初被保人是否早於被保人身故),額外30%之已繳標準保費總額將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