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此信件(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單年度摘要)的目的是?
A1. 此信件的目的是提供您的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單於去年4月1日至 本年3月31日的課稅年度之年度摘要。
Q2. 自願醫保計劃的稅務扣除何時生效?
A2. 稅務扣除已於2019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税年度生效。換言之,在2019年4月1日起開始生效的認可產品保單(而有關保費於此日或以後繳付),是合資格申請稅務扣除。
Q3. 自願醫保計劃保單如何符合稅務扣除的資格?
A3. 保單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方可作出稅務扣除-
(a) 該保單必須提供自願醫保計劃下認可產品的保障;
(b) 保單持有人為個人入息税的納税人或其配偶;
(c) 受保人為保單持有人或《税務條例》(第112章)下所指定的「指明親屬」;及
(d) 受保人為香港居民 。
Q4. 「指明親屬」的定義為何?
A4. 保單持有人的「指明親屬」是指保單持有人的 -
(a) 配偶;
(b) 未年滿18歲 / 年滿18歲,但未滿25歲並接受全日制教育 / 年滿18歲,但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不能工作的子女;
(c) 未年滿18歲 / 年滿18歲,但未滿25歲並接受全日制教育 / 年滿18 歲,但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不能工作的兄弟姊妹;或
(d) 未年滿55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年滿55 歲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Q5. 為何我的總保費金額不等同於申請稅務扣除的金額?
A5. 每年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是按每名受保人為單位計算。不論你投保一份或多份認可產品,有關上限同樣為毎名受保人 8,000 港元。而實際節省稅款,會依個人入息稅的納稅人之適用稅率計算,因此,節省稅款的金額會根據您的自願醫保計劃保單數目、保費金額、以及適用的税率而定。
Q6. 用於申請稅務扣除的美元保單之兌換率是多少?
A6. 就以港元以外為保單貨幣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可參考稅務局網站( 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 )公佈的匯率。
Q7. 根據信件,我應該於稅表填寫那個正確數字?
A7. 請參閱信件內的「課稅年度期間所繳付保費概要」部分。請填寫於「課稅年度期間到期及已繳付的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費」顯示的數字。就以港元以外為保單貨幣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可參考稅務局網站(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公佈的匯率。
Q8. 我應該於稅表中填寫哪個位置?
A8. 您可瀏覽稅務局的相關網站,或參閱下圖。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pdf/ind_ctrc_demo.pdf
Q9. 申請稅務扣除的合資格保單數目是否設有上限?
A9. 沒有,申請稅務扣除的合資格保單數目沒有設上限。
Q10. 什麼人士可就合資格的自願醫保計劃保單所支付的保費申請稅務扣除?
A10. 納税人可就其本人或其配偶為保單持有人的合資格保單,申請稅務扣除。
Q11. 假如一份保單同時包含認可產品及人壽保險計劃,這份保單的總保費是否合資格申請稅務扣除?
A11. 不是。只有與認可產品相關的已付保費,方合資格申請作稅務扣除。請參閱信件內的「課稅年度期間所繳付保費概要」部分。
Q12. 如個人入息税的納税人之適用稅率為標準稅率15%,就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的合資格保費,他/她可否申請稅務扣除以節省税款?
A12. 您可瀏覽稅務局網站的常見問題,或向稅務局查詢。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welcome.htm
Q13. 非納稅人可以就他/她繳付的保費申請稅務扣除嗎?
A13. 不可以。只有納稅人作為保單持有人或其同住配偶才可以申索有關合資格保費的扣除。
Q14. 就合資格保單而言,可申請稅務扣除的保費是否設有限額
A14. 有,在每個課税年度,可作稅務扣除的保費上限為毎名受保人$8,000。
Q15. 假如我對自願醫保計劃下稅務扣除的詳情有任何疑問,應該怎樣做?
A15. 您可瀏覽稅務局網站的常見問題,或向稅務局查詢。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welcome.htm
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之備註:
在申請稅務扣減前,您必須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發出的任何指引及《稅務條例》規定的所有資格要求。
在此提供的任何一般稅務資訊僅供參考,您不應僅根據該些資訊作出任何與稅務相關的決定。如有任何疑問,您應諮詢專業稅務顧問。請注意,稅務條例、法規或解釋可能會不時改變,並可能會影響相關的稅務優惠,包括稅項扣除的資格要求。對於條例、法規或解釋的任何變更以及它們可能對您的影響,我們並不負責對您作出任何通知。有關其他稅務查詢,請直接與稅務局聯絡。
合資格延期年金之備註:
您必須同時符合稅務條例中列明的合資格條件,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制定的指引,才可申請認領這些稅項扣除。
在此提供的任何一般稅務資訊只僅供參考之用,您不應僅按此作出任何稅務決定。如有疑問,必需諮詢合資格的專業稅務顧問。請注意稅務法律、規定或詮釋可能會隨時更改,或會影響申領稅項扣除的合資格條件等任何有關稅務優惠的內容。對於未能適時知會您有關這些法律、規定或詮釋的更改,以及其對您所帶來的影響,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適用於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稅款寬減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www.ia.org.hk/tc。
Q1. 此信件(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單年度摘要)的目的是?
A1. 此信件的目的是提供您的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單於去年4月1日至 本年3月31日的課稅年度之年度摘要。
Q2. 自願醫保計劃的稅務扣除何時生效?
A2. 稅務扣除已於2019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税年度生效。換言之,在2019年4月1日起開始生效的認可產品保單(而有關保費於此日或以後繳付),是合資格申請稅務扣除。
Q3. 自願醫保計劃保單如何符合稅務扣除的資格?
A3. 保單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方可作出稅務扣除-
(a) 該保單必須提供自願醫保計劃下認可產品的保障;
(b) 保單持有人為個人入息税的納税人或其配偶;
(c) 受保人為保單持有人或《税務條例》(第112章)下所指定的「指明親屬」;及
(d) 受保人為香港居民 。
Q4. 「指明親屬」的定義為何?
A4. 保單持有人的「指明親屬」是指保單持有人的 -
(a) 配偶;
(b) 未年滿18歲 / 年滿18歲,但未滿25歲並接受全日制教育 / 年滿18歲,但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不能工作的子女;
(c) 未年滿18歲 / 年滿18歲,但未滿25歲並接受全日制教育 / 年滿18 歲,但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不能工作的兄弟姊妹;或
(d) 未年滿55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年滿55 歲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Q5. 為何我的總保費金額不等同於申請稅務扣除的金額?
A5. 每年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是按每名受保人為單位計算。不論你投保一份或多份認可產品,有關上限同樣為毎名受保人 8,000 港元。而實際節省稅款,會依個人入息稅的納稅人之適用稅率計算,因此,節省稅款的金額會根據您的自願醫保計劃保單數目、保費金額、以及適用的税率而定。
Q6. 用於申請稅務扣除的美元保單之兌換率是多少?
A6. 就以港元以外為保單貨幣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可參考稅務局網站( 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 )公佈的匯率。
Q7. 根據信件,我應該於稅表填寫那個正確數字?
A7. 請參閱信件內的「課稅年度期間所繳付保費概要」部分。請填寫於「課稅年度期間到期及已繳付的自願醫保認可產品保費」顯示的數字。就以港元以外為保單貨幣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可參考稅務局網站(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公佈的匯率。
Q8. 我應該於稅表中填寫哪個位置?
A8. 您可瀏覽稅務局的相關網站,或參閱下圖。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pdf/ind_ctrc_demo.pdf
Q9. 申請稅務扣除的合資格保單數目是否設有上限?
A9. 沒有,申請稅務扣除的合資格保單數目沒有設上限。
Q10. 什麼人士可就合資格的自願醫保計劃保單所支付的保費申請稅務扣除?
A10. 納税人可就其本人或其配偶為保單持有人的合資格保單,申請稅務扣除。
Q11. 假如一份保單同時包含認可產品及人壽保險計劃,這份保單的總保費是否合資格申請稅務扣除?
A11. 不是。只有與認可產品相關的已付保費,方合資格申請作稅務扣除。請參閱信件內的「課稅年度期間所繳付保費概要」部分。
Q12. 如個人入息税的納税人之適用稅率為標準稅率15%,就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的合資格保費,他/她可否申請稅務扣除以節省税款?
A12. 您可瀏覽稅務局網站的常見問題,或向稅務局查詢。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welcome.htm
Q13. 非納稅人可以就他/她繳付的保費申請稅務扣除嗎?
A13. 不可以。只有納稅人作為保單持有人或其同住配偶才可以申索有關合資格保費的扣除。
Q14. 就合資格保單而言,可申請稅務扣除的保費是否設有限額
A14. 有,在每個課税年度,可作稅務扣除的保費上限為毎名受保人$8,000。
Q15. 假如我對自願醫保計劃下稅務扣除的詳情有任何疑問,應該怎樣做?
A15. 您可瀏覽稅務局網站的常見問題,或向稅務局查詢。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welcome.htm
Q1. 稅務扣除額有多少?我可以節省多少稅款?
A1. 由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就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中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或於強積金計劃下作出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均可享有扣稅優惠,扣除額每年上限為60,000元。有關扣稅上限是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合計可享的扣除總額,以提供更大彈性。
Q2. 稅務扣除何時生效?我可於何時作出申報?
A2. 稅務扣除適用於2019年4月1 日起繳交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及/或作出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你可於2019/20課稅年度的報稅表中申請有關的稅務扣減。
Q3. 稅務局進行審查時,納稅人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有關文件需保留多久?
A3. 報稅時,你毋須提交所申請的稅務扣除項目的證明文件。然而,所有證明文件均須保留6年(由支付款項的課稅年度完結起計)。如果你的扣除申報在抽查時被選中,你便需要提供證明文件。
就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而言,證明文件應顯示該課稅年度所支付之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金額(例如保險公司發出的年度摘要或保費支付紀錄)。
Q4. 稅務扣除是否涵蓋納稅人配偶所支付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的保費?
A4. 納稅人可選擇與其配偶作為聯名年金領取人,或是納稅人或其配偶作為單一年金領取人,就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申報扣稅。賺取薪俸入息的納稅人可在薪俸稅下申請扣除;而賺取業務利潤或物業收入的納稅人則須透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在個人入息課稅下申請扣除。
已婚納稅人可申索扣除由其本人或其同住配偶所繳付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但必須剔除配偶已申請扣除的同一筆款項。如夫婦二人均有應課稅入息,他們可自由分配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作稅務扣除,以申請合共最高120,000元的扣除總額,但每名納稅人所申請的扣除額不得超過個人上限 (即每人最高60,000元)。
Q5. 我購買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附有其他保障。就附加保障的保費,可以享受同樣的稅務扣除優惠嗎?
A5. 不可以。附加保障的保費不可以用作稅務扣除。
Q6. 就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的保費而繳交的保費徵費,可以享受同樣的稅務扣除優惠嗎?
A6. 不可以。保費徵費不可以用作稅務扣除。
Q7. 用於申請稅務扣除的美元保單之兌換率是多少?
A7. 就以港元以外為保單貨幣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可參考稅務局網站( 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 )公佈的匯率。
Q8. 納稅人為自己購買了兩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並分别繳付合資格年金保費30,000元及20,000元,納稅人可否在同一個課稅年度申請扣除為這兩份保單而繳付的合資格保費?
A8. 可以。納稅人可在同一個課稅年度申請扣除為一份或多於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而繳付的合資格年金保費。但每名納稅人可獲容許扣除的款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合資格年金保費和可扣稅强積金自願性供款的合計金額;或指明最高扣除額60,000元,數額以較低者為準。
Q9. 納稅人為配偶購買了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他的配偶並非香港身分證持有人。納稅人可以在申請扣除有關的保費嗎?
A9. 要扣除合資格年金保費,年金領取人必須在有關課稅年度內持有香港身分證。
Q10. 納稅人在2019/20課稅年度內,同時支付合資格年金保費50,000元及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40,000元,總款額超過指明最高扣除額60,000元。在這情況下,有關扣除應按照什麼次序進行?
A10. 若納稅人同時支付合資格年金保費及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首先應扣除已支付的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40,000元,而餘額20,000元則可用作扣除已繳付的合資格年金保費,上限合共為60,000元。
Q11. 納稅人為自己購買了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合資格年金保費40,000元的到期日為2020年3月31日,納稅人於該日前繳付了30,000元,而餘額的10,000元於2020年4月7日才清繳。納稅人於2019/20課稅年度可申請扣除的保費是多少?
A11. 在有關年度實際已繳付的合資格保費方可獲扣除。因此納稅人在2019/20課稅年度實際已繳付的保費30,000元可獲扣除,而餘額10,000元只可以在2020/21課稅年度申請扣除。
Q12. 為什麼我會收到這封信?
A12. 由於你持有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根據監管規定,我們會於每個課稅年度完結(即3月31日)後的40日內,向你發出周年報表,列出你在該課稅年度已繳交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金額。就附加保障或其他不符合稅務扣除條件的產品而繳交的保費,會在周年報表中被扣除。
Q13. 我應該在報稅表上填寫哪一個金額?
A13. 請根據「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年度摘要」上的「課稅年度期間到期及已繳付的合資格年金保費總額」填寫。就以港元以外為保單貨幣的保單, 保單持有人可參考稅務局網站(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stp.htm)公佈的匯率。
Q14. 我應該在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上的哪一格填寫合資格年金保費總額?
A14. 有關填寫及提交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請參閱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ctr.htm